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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明

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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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8-10-01 13:10 来源:厅机关党委 浏览数:

  9月30日下午,省司法厅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明主持会议并就贯彻学习《条例》进行安排部署。各位党组成员都作了学习心得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各级党组织都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努力使党的纪律在我们系统的全体党员,特别是在领导干部中能够入脑入心,真正树立起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核心要义。特别要准确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条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二是《条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作出纪律处分的规定,有利于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条例》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做出了纪律处分的规定。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明规矩、存戒惕,推动铁的纪律真正能够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会议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都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机关党委负责抓好厅机关的学习,政治部和驻厅纪检组负责抓好厅直各单位的学习。要把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要把《条例》列为干警教育培训的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给全系统的党员干警进行全员培训。 要结合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充分发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的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对照《条例》规范自身行为,守牢纪律底线,坚决与违纪行为作斗争。



  会议强调,要坚持从严治党,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施行工作。厅党组和全系统各级党委都要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要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以贯彻执行《条例》为抓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加强纪律建设,涵养政治生态,持续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要把落实《条例》作为全系统即将开始的政治巡查的重要内容。对贯彻执行不利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能落到实处,努力在全系统取得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



  厅领导班子成员、副巡视员、监狱局、戒毒局、律协、汉唐公证处、厅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此次集体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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