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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明

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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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省司法厅全面工作。

工作讲话

陕西省司法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1-09-04 20:09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数:

9月3日,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全面回顾了我们党民族工作百年光辉历程和历史成就,深入分析了当前党的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系统阐释了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切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环节入手认真抓好与民族事务相关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一是要认真做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民族工作方面的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不断健全完善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法规体系,支持民族宗教领域执法队伍建设,努力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要认真做好法治教育、法律援助等工作,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涉及民族团结、民族宗教等方面法律法规列入“八五”普法规划,作为普法依法治理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各族群众法治观念,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律服务工作,主动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推动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努力为民族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要认真做好风险化解、基层治理等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守住意识形态阵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妥善做好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依法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结合民族社区和宗教场所的特点,持续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基层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的法治化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开创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厅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驻厅纪检监察组及厅机关有关处(室、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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