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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司法行政人”候选人事迹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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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司法行政人|田国艳:普法为民勇创新 法润茶乡谱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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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31 17:10 来源:厅宣传教育处 浏览数:

  

  田国艳,女,汉族,1979年2月出生,民革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10月参加工作,从事基层法治宣传教育10余年。现任汉中市西乡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2011、2013年先后被评为全市学法用法模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工作者;2010、2011、2012年度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6、2017年先后被评为全县“六五”普法先进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爱岗敬业  法润西乡结硕果

  田国艳心系普法,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她高点谋划,精心筹备了省市“七五”普法中期验收考核工作,做到了“普法”档案资料详实规范,法治文化示范点亮点纷呈,在省市考核督导中得到了一致好评。在宪法专题学习宣传中,她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参与宪法知识微信答题活动5期;组织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读本)》、《习近平关于依宪治国重要论述摘编》6000余册;精心筹划,全程参与县法治宣传教育体验中心启动仪式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推进法治创建工作中,她将法治创建和 “三治合一”建设工作相结合,对法治创建工作目标和责任进行再细化,督促并指导2017年度申报的65个单位成功创建为法治创建示范单位,并进行了表彰命名。在“法律七进”活动中,她和同志们开展送法下乡、法律扶贫、平安创建、扫黑除恶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80余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品10万余份。

勇于创新  普法宣传闪亮点

  田国艳积极探索普法新思路,扎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改造工作,着力打造普法新亮点。县级层面,她精心设计,认真构思,对县樱花法治文化示范广场进行了提档升级改造。在镇村,指导改造和新建了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一条街及法治文化广场等,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在法治宣传教育体验中心建设中,她和局领导、同事先后多次前往延安黄龙、安康等地参观学习,结合西乡特色,高点定位,充分利用现代化高科技多媒体技术,高标准建成了陕南首个法治宣传教育体验中心,于2018年12月4日正式投入使用。她紧跟时代步伐,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和载体,充分运用新媒体普法,利用“法治西乡”微信公众号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参与印制了法治手提袋、法治脸盆、法治口杯等普法宣传用品4万余份,编印法治宣传单近万份。同时利用西乡政府网、汉中司法、法治陕西等网络媒体,撰写普法新闻信息50余条、普法调研文章2篇。

心系群众  普法为民见实效

  田国艳出身农家,长期在基层工作,她非常了解群众的期盼和疾苦。她始终心系群众,致力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法律扶贫中,她结合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业务,掌握了解各镇逢集日,精心安排各镇宣传时间表,和同志们冒着酷暑严寒,为广大群众送去了他们最需要最实惠的法律宣传知识,所到之处,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在结对帮扶工作中,她既是普法宣传员,又是结对帮扶干部,始终将法治宣传和扶贫政策宣讲相结合,每次入户走访,她都不厌其烦的为贫困群众宣讲农村实用法律法规和扶贫优惠政策,让贫困群众不仅掌握了扶贫政策,而且还懂得了法律常识,遇事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脱贫的道路上走得更稳当 。

  她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感人至深的事迹,但她敬业奉献、勇于创新、心系群众的精神,已然在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和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好形象好榜样。她说:普法路上没有终点,还要一如既往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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