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斐,女,汉族,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年10月调入汉中市宁强县司法局工作,她勤奋好学、谦虚谨慎、勇于担当,2012年6月被任命为社区矫正股股长。多年来,她为宁强县社区矫正工作倾注了自己的心血和汗水,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党员干部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2012、2014、2016年先后被宁强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8年被汉中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实打实干,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
2010年,宁强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她被安排到社区矫正股工作。面对一项新职能、新课题、新任务,以及实践工作中不断涌现出的新问题,她丝毫没有怠慢,凭着对工作满腔的热情,坚韧执着的精神,边实践、边摸索、边创新,出色地完成了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受到了大家好评。
2012年,她按照《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机制》,根据每位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时间、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再犯罪风险等因素,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等级,做到因人施矫,实现了对其分类管理的工作目标。2017年,探索运用微信共享实时位置、视频聊天等手段,及时对“越界”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核实。通过微信、定位平台相互印证、弥补,确保其动态管控更精准。同时,建立微信“阳光社区群”,以司法所为单位,把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拉入微信群管理,定期推送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学习效率。2018年,针对全县矫正档案不统一规范的问题,她组织干部进行专项梳理和调研,结合实际,印制了新版《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对全县社区矫正档案进行了再规范。
以法导航,维护社区矫正法律的威严
2015年以来,宁强县先后有3名社区服刑人员在监管期间出现不遵守规定、擅离监管地,不积极参加学习等情况。她多次与司法所、村组干部到其居住地,对其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法规,作思想疏导工作。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给予警告处分。她义正辞严的态度,深深的震撼了受矫者的心灵,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展现了巾帼不让须眉的新时代基层政法女干警形象。
贴心帮扶,温暖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田
王斐在督促社区服刑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冷眼看待他们。她认为,法律刚柔兼济,社区矫正是体现我国刑法柔的一面,他们虽然触犯了法律,但也需要关心,需要尊重。关心和尊重更有利于他们的改造,更有利于打开他们的“心结”。
2017年6月14日,社区服刑人员赵某突然关机不知去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方查找仍无音讯。接到司法所报告后,她立即向分管领导作了汇报,要求司法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会同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访赵某亲属、邻居及朋友,得知赵某可能去略阳亲戚家的消息,他们立刻驱车赶往略阳。经过3个多小时查找,终于在赵某亲戚家将赵某找到。她对其擅自离开监管地给予严厉批评,了解其因交通肇事民事赔偿后经济困难,才萌生了到略阳务工的想法给予了安抚。事后,她同司法所长一起联系了一家养猪场,在他们苦口婆心的推荐和劝说下,赵某终于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也安心接受矫正管理。
王斐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全心全意当好社区矫正战线的排头兵。她以诚帮教,以情感化,使解矫人员回归后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馈社会。她至真至情,为误入歧途的社区服刑人员点亮着一盏回归路上最明亮的心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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