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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送法进社区 依法调解显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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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21 19:04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副主任  李艾平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发言的题目是《按需送法进社区 依法调解显威力》。

  随着“法律六进”活动的不断深入,各种各样的法制报告会、法律讲座、法律咨询会纷纷进入寻常百姓的生活,为全民普法大格局的形成增添了亮丽的色彩。但如何增强法律宣传的针对性,如何提高普法的效果,如何提升基层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对我们司法行政工作者来说,依然是一个新的课题。3月20日上午,省厅“法律服务进乡村,推进法治到基层”活动开展期间,我们赴宝鸡第一工作组在渭滨区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宣讲会,对创新法律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机融合等问题,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我们的做法是:

  一、超前谋划。活动期间,省、市、县工作组的同志一边工作,一边探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谈到法律宣传的实用性问题时,大家普遍感到,目前法律宣传的形式虽然多样,但宣传的效果不是很理想,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就如何提高法律宣讲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如何将宣传法律与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有效统一等问题,大家各抒己见,在你一言我一语之间,很快就理出了头绪,并形成了一致意见。渭滨区司法局的同志随即进行安排,决定在金陵司法所进行一次探索性尝试。

  二精心准备。金陵司法所事先向辖区内的六个社区下达通知,公开征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疑难矛盾纠纷案例,要求每个社区提供2-3件尚未调解的矛盾纠纷。很快便收集到了涉及搭建违章建筑、下水道堵塞、噪音扰民、采暖设施改造、商业门店多次转让等15类典型问题,然后将任务分派给2名资深律师,由律师进行梳理归类,诊断把脉,首先理清纠纷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然后提出调解矛盾纠纷的思路。

  三现场解答。3月20日上午,金陵街道办召集在单位的干部、社区“两委干部”和人民调解员60余人,召开法律咨询会,会上,两名律师分别对15个纠纷案例逐一进行“解剖”,从法律的角度找出问题的症结,对问题所涉及到的法律条款进行现场解答,对下一步如何依法进行调解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四交流互动。律师剖析后,参会人员通过互动的方式对纠纷问题进行“会诊”,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有关细节问题进行现场交流,对与此类似的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对下一步如何调解矛盾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一个问题搞清楚了,接着再进行下一个问题,现场气氛异常活跃。

  这次活动既是一次大普法,又是一次大培训,同时也是一次大调解。它融合了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的功用,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宣传了法律。15件矛盾纠纷,涉及到上百条与社区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参会人员在一个上午的时间里,非常直观地学到了大量务实管用的法律知识,而且,通过以案释法,活学活用,热蒸现卖,收到了对法律条文记忆深刻、永久难忘的效果。互动过程中,有人就讲到,参加这样一次会议,所学到的法律知识胜过听10次法制报告。

  二是调解了矛盾。通过一场法律宣讲,一次性理清了15件疑难矛盾纠纷的调解思路,并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参会人员一致认为,这是一次高规格、大容量、高效率的调解盛会,从调解的数量和效果上来看,至少可以称得上是宝鸡的《金牌调解》。毋庸讳言,以法律为依据的人民调解,更加科学有效,更具有说服力,更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三是培训了人民调解员。对在场的调解员来说,通过律师的现场讲解,不仅解决了自身遇到的问题,同时,通过直观的学习培训,也掌握了调解其它纠纷问题的办法。有的调解员说:“今天的好多问题虽然出自其它社区,但都是一些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随时可能在我们社区也出现,如果今后类似的问题真的出现了,咱也就不害怕了。”实践证明,通过这次活动,不仅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所有参会人员同时也开阔了思路,增长了见识,提高了实战技能。

  四是教育了干部。此项活动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通过本次活动,教育、引导街道办、司法所、社区的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学习法律、善于使用法律,要用法治的思维来认识问题,要应用法律的知识来解决现实问题。这不正是我们举办这次法律服务到基层活动的初衷吗

  活动虽然时过二十余天,但至今回想起来,当时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令人回味无穷。建议相关部门针对这一做法,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归纳、总结、提炼和打造,使其能够在全省范围内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受此次活动的启发,我还有一个不成熟的建议,就是在我们亮点工作的宣传上,可否考虑联合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办具有陕西特色的《律师说法》或《调解讲堂》等栏目,以此营造依法治省的浓厚氛围,宣传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辉煌成就,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力。

  以上建议只是抛砖引玉,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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