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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进万村 推进法治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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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法律服务进万村推进法治到基层”主题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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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04 16:0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

《“法律服务进万村推进法治到基层”

主题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

  《“法律服务进万村、推进法治到基层”主题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2015年2月9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司法厅

2015年2月12日

 

 

 

 

 

 

 

 

 

 

 

 

 

 

 

 

 

“法律服务进万村推进法治到基层”

主题月活动实施方案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向基层一线延伸,促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适应新常态,厅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以“讲法治、调矛盾、促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进万村,推进法治到基层”主题月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化“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组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处以上干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全省镇街、村居开展法治宣传、调解矛盾纠纷、深化法律援助、推进依法治理、创新工作机制,在全社会广泛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形成全方位推进法治建设新热潮,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活动目标

通过举办千场法治报告会、调解千件矛盾纠纷、受理千件法律援助案件、指导千个民主法治村创建、落实千个镇街(社区)法律服务站(室)建设,着力构建法治宣传育民、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矛盾纠纷调解和民、法律援助惠民、民主法治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

(二)工作任务

1、解读《决定》讲法治。结合“法律六进”,突出宪法宣传,在全省村居(社区)深入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建设法治文化。活动期间,总共要组织千场法治报告会。各工作组重点是要抓好五项工作:①组织举办1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宪法、学《决定》主题报告会;②举办1场校园法治报告会,检查指导法制副校长履职尽责和法治教育课落实情况;③组织1场企事业单位职工法治报告会,举办1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培训;④组织1场针对农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法治报告会,指导农村社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⑤举办1场重点执法单位工作人员法治报告会,组织1场社会“两新”组织人员法治教育培训。

2、排查纠纷调矛盾。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深入基层司法所、调委会,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通过进村入户,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指导基层司法所、调委会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活动期间,总共完成千件矛盾纠纷调解任务。关键是要抓住五个重点:①各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认真梳理重点地区、领域、行业和群体中的矛盾纠纷信息,形成工作台账,为顺利介入调解做好前期准备工作;②各工作组参与调处矛盾纠纷5件以上,力争全部调解成功;③在调解矛盾纠纷时积极引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调处过程中各工作组要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引导群众合理表达利益诉求;④按照“五有”、“六落实”、“六统一”标准指导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不少于3个;⑤调研当地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助标准落实情况。

3、法律援助解民困。立足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以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和留守儿童等为服务重点,依托法律援助机构,以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和志愿者为主体,深入村组(社区),宣传面对面,服务零距离,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活动期间,总共要咨询受理千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各工作组重点是开展五个一活动:①集中组织开展1次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②切实督办1件法律援助案件;③指导规范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④举办1次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⑤回访1个法律援助受援人。

4、推行法治促治理。紧紧围绕基层法治创建“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两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充分发挥乡规民约在基层法治建设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村居(社区)依法治理。活动期间,总共要指导千个村居(社区)民主法治创建。各工作组重点要落实五项任务:①指导10个村居(社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②检查指导村居(社区)完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组织开展村(居)干部法律知识培训;③指导村居(社区)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④检查完善村居(社区)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等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⑤举办村(居)民法律法规讲座,组织有针对性的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

5、务实创新建机制。围绕推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立足法律资源整合、规范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四个重点,狠抓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创建工作。活动期间,总共要落实千个镇街(社区)法律服务站(室)建设。各工作组重点是抓好五项工作:①督促指导县区、镇街、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②落实镇街、村居在便民服务中心开设法律服务窗口;③检查3个村居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信息员和联络员情况;④协调落实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镇街(社区)法律顾问;⑤协调推动建立律师包片联村对接工作制,实现律师服务基层工作长效化。

三、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

这次活动从现在开始动员准备,39日起集中实施,331日基本结束,410日前完成总结讲评,集中实施阶段共一个月。活动按照三个阶段压茬展开。

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至39日,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暨工作培训,228日举行启动仪式;各市(区)司法局作出相应部署,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并建好台帐。

第二阶段:从39日至331日,厅调研指导组、工作组按照活动方案,分两批深入全省镇街、村居和司法所、调委会与各市(区)、县(市、区)工作组一同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从41410日,在各调研指导组、工作组形成活动总结的基础上,各市(区)司法局对本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厅法制研究处。同时,各工作组要向厅法制研究处提供一份有质量的体会文章、经验材料或调研报告。

(二)人员组成

由省厅厅级干部带队,组成11个调研指导组分赴包联市(区)对所属县(市、区)工作组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巡回指导检查,同时开展调研、帮扶。各调研指导组原则上由下列人员组成:1名厅级干部,1名市(区)司法局主要领导,1名律师,1名市(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或政治处主任,1名市(区)法律援助工作者,1名厅机关联络员。

省厅抽调54名处级干部带队,组成54个工作组深入全省107个县(市、区)开展工作。各工作组原则上由下列人员组成:1名处级干部,1名县(市、区)司法局主要领导,23名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12名县(市、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1名县(市、区)司法局联络员,1名厅机关工作人员。

(三)工作方法

省厅调研指导组和工作组分两批各利用一周时间与各市(区)工作组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和开展活动。期间,省厅调研指导组要深入到不少于3个县(市、区)、6个镇街、6个村居(社区)开展督导检查,具体安排由带队领导确定。各工作组要根据活动月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到2个县(市、区)6个以上镇街、10个以上村居(社区)开展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这次活动既是我省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重大举措,又是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深化法律服务工作,推进全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积极实践,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巩固发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的重要行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省厅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孔德勤同志兼任,成员由厅办公室、法制宣传处、律师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工作处、基层工作指导处、法制研究处、司法鉴定管理处、计财装备处、组织干部处、省律协及省监狱局政治部、省戒毒局政治部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具体工作由律师公证管理处、法制研究处和省律协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也应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认真做好衔接和实施工作。

(二)周密安排,夯实责任。这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厅机关各处(室)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区)司法局要按照省厅的部署做好市、县(区)工作安排,重点抓好人员抽调、责任落实、任务细化、紧凑衔接等相关工作;厅办公室负责活动方案制定、人员编组和车辆保障工作;厅法制宣传处负责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和记者采访工作;厅法制宣传处、律师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工作处和基层工作指导处负责相关宣传资料、表格的编印和分发;厅组干处、省律协负责活动参加人员的抽调;厅计财装备处负责活动经费的落实;厅法制研究处负责制定活动数据汇总表并起草活动总结材料。活动结束后,各调研指导组、工作组形成活动总结报各市(区)司法局,各市(区)司法局对本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和活动数据汇总表一并报厅法制研究处。同时,各工作组要向厅法制研究处提供一份有质量的体会文章、经验材料或调研报告。

(三)搞好结合,务求实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此次活动作为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统筹谋划,狠抓落实。要把开展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六项行动和“百所连百县”、“千名律师连千所”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准确把握镇街、村居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专长,多措并举、创新推动,注重培育和发现工作典型,注重创造和总结新鲜经验,扑下身子切实将活动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四)加强作风,严守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群众,带头深入实际,带头加强作风,带头解决问题,力戒“四风”反弹,不做表面文章,扎扎实实完成好各项活动任务。各调研指导组和工作组在下基层期间,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和厅党组实施办法要求,严守“厅党组反四风公开承诺”,吃住在乡镇,工作在一线,自付食宿费,不搞特殊化,以实际行动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新闻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动态和有关典型经验做法;厅法制宣传处要组织相关新闻媒体采访团,深入全省各地开展即时采访报道,及时追踪活动进展;各工作组、市(区)司法局要及时总结上报各地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为我省司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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