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领导,是你们让我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合阳县甘井镇村民赵某激动地说到。
2014年5月,赵某在某村落户,组上收取了1000元的巷道铺设费用。后来,因群众反对,赵某的院基和责任田迟迟没有得到落实,赵某又将户口迁回了原籍。随后,赵某本人要求组上退还其交纳的1000元,但组长对此置之不理。无奈之下,赵某在2015年来到了甘井镇司法所。
3月17日,由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王建军带领的“法律服务进万村 推进法治到基层”合阳工作组在甘井司法所指导调解该案。工作组认真听取了案件经过,陕西圣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刚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法析理。经过工作组长达2小时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愉快的气氛中签订了调解协议。
另外,工作组还指导调解了中铁某局因施工造成甘井镇雷某责任田塌方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成功签订了赔偿协议,消除了纷争。(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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