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专题专栏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
 
正文

宝鸡市司法局“十条措施”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07-16 19:07 来源:宝鸡市司法局 浏览数:

陕西省宝鸡市司法局坚持“政治机关、纪律部队”的定位,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十条措施”,推动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推进。

组织集中宣讲:局领导向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所有党员干部分层级集中宣讲“七一”讲话精神;撰写学习心得:所有党员干部撰写学习“七一”讲话心得体会材料;举办研讨交流: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系列研讨交流活动;编印学习资料:整理汇编总书记“七一”讲话原文以及由官方媒体刊发的系列解读文章;组织专题辅导:邀请有关专家对“七一”讲话精神作专题学习辅导;举办答题竞赛: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七一”讲话答题竞赛活动;举办专题读书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围绕学习“七一”讲话举办主题读书班活动;讲好专题党课:党组书记、局属单位和机关各支部书记分层级向党员讲授学习“七一”讲话的专题党课;办好实事好事: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和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实际为群众办理实事好事;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结合学习“七一”讲话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目前集中宣讲、研讨交流、撰写学习心得、组织专题辅导、编印学习资料等工作已广泛开展,其他活动正在有力有序推进,全面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通过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激发出强大动力,有力推动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