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是新时代的一项重大课题。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对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上的极其重要的作用。按照厅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对标党建和意识形态的工作要求,我处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不出问题。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提升政治担当,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度。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抓好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纪律建设,按照厅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认认真真抓落实。在支部坚持党员学习日活动,以问题为导向扎扎实实地学习,原原本本地学习,交流学习体会,提高全体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在法律援助、公证和鉴定队伍中,通过开展主题党日、专题党课、微党课、公益活动、评选先进典型等方式,建立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特别是在公证和鉴定行业中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建立意识形态形势研判机制,在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者中树立正确的政治价值观,使红色基因红色文化成为新时代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共同的精神坐标。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治方向不偏向,意识形态不走形。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群众的责任担当,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温度。
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系统为人民服务最直接、最集中的体现,是我们履行政府公共职能、践行为民宗旨、满足群众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和支点。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两快、两全”的“十二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两办《 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为统揽,践行便民利民宗旨,奋力追赶超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进展明显。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不断推动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组合各种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形成了“1234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陕西模式,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交流经验,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我省初步建成。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全面覆盖,运行良好。科学整合律师、公证、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资源,全省共建成117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28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974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形成了上下贯通、各有侧重、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主干线”,让群众一进服务大厅的门,就能享受到“一站式服务”。自2011年起,在全省建立了130个12348法律服务热线坐席,全时段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标准化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12348热线共接听群众来电56万人次,接通率和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三、坚持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意识形态工作的力度。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思维,加大司法行政职能与意识形态教育的衔接,建立体系机制和相关制度保障,满足人民群众不同类别的需求。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突出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展现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形象,使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是加强全省法律援助、公证和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实现了司法鉴定党组织和党建工作的全覆盖,共有党员670人,成立支部9个。二是坚持加强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律服务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稳步提升,效果显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有机整合法制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考试等职能,实现了法律服务提供方式由分散、单一向综合性、多功能、一体化的转变。今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1.25万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1万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9万件,调解矛盾纠纷9.6万件,办理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事项26.8万件,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服务陕西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职能充分发挥,成效凸显。先后出台法律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助力“三个经济”发展等五个十条措施,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与省级360个重点建设项目结对服务,采取预约服务、项目服务、驻点服务、协作服务、菜单式服务等创新型服务形式,对200多家重点民营企业开展公益法律体检,积极防范金融风险,为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加严格地贯彻好落实好厅党组的部署要求,再接再励,补齐短板,把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不断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把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落实到位,抓出成效,推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紧盯目标要求,准确把握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改革创新,到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的目标全面实现,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明显提升。
二要加快推进融合,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的服务功能。以法律需求为导向,加快推动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相关法律服务“进驻”实体平台。推进“12348”热线平台省级统筹,建立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构建集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陕西法律服务网,推进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网上办理,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
三要合理调整布局,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等作为重点对象,推动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扩大到低收入群体。开展地区帮扶,鼓励和引导中心城市法律服务机构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对口援建、挂职锻炼、交流培训、巡回办证、视频远程服务等形式支持偏远县区,使贫困地区的百姓都能享受普惠均等的法律服务。
四要积极开拓创新,努力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大力开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组建法律服务团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和对外开放,在自贸区、港务区设立法律服务园区,为企业和公民提供更加便捷、更加安全的法律服务保障。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统筹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队伍建设、标准实施、服务运行等方面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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