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鹏,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在省虢镇劳教所参加工作,曾任省虢镇劳教所财务科副科长,现任戒毒管理局计划财务装备处处长。史鹏同志能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吃苦耐劳、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起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理想信念坚定。史鹏同志能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不动摇,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自觉遵守党章。在平时的工作中,史鹏同志时时处处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衡量、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珍惜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爱岗敬业,尽职履责。参加工作以来,史鹏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平淡,把努力干好本职工作作为自己的准则,严谨、细致、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
四、严于律已,廉洁从政。史鹏同志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清醒,把握正确的人生方向,时刻让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力求率先垂范,发挥着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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