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两优一先”专题
 -
 
优秀共产党员
 -
 
正文

刘红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06-27 13:06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刘红,女,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参加工作,曾任陕西省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科科长、政治处主任职务,2017年8月调至陕西省西安戒毒康复所,现任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该同志多年来在工作上始终如一,严谨求实,勤奋刻苦,兢兢业业,主动积极,服从安排,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良的工作成绩,赢得了各级领导干部、同事和群众的普遍好评。她协助所党委书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能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发挥了领导干部和同事间的桥梁作用。她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责任制,对工作实行量化管理;牵头健全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了办文办会、来人接待、值班备勤、信息报送、公务接待等日常工作,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做好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狠抓队伍凝聚力建设,组织全所集中学习,不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该同志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切实履行了一名党员的义务,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肯定。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