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省
工作简报
第5期
(总第45期)
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陕西多措并举推进行政应诉工作
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行政应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1年底,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9年的12.69%上升到52.59%,行政机关败诉率从2020年的63.08%下降到58.71%。今年第一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9.63%,其中安康、商洛两市达到100%;行政机关败诉率降至30.47%,全省行政应诉工作继续保持向好态势。
一、紧盯反馈意见,高站位研究方案措施。2019年12月,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对我省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2020年4月,书面反馈了督察意见,充分肯定了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具体问题,其中一个就是行政应诉“一低一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行政机关败诉率高)的问题。接到反馈意见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站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更高水平法治陕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于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培养、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重要作用,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建议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立即会同省法院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剖根溯源、多方问计问策,研究出台了《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陕法办发〔2020〕12号,以下简称《应诉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对象、类型、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对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扭住关键环节,多举措夯实工作责任。《应诉意见》出台后,省委依法治省办出台一系列有效措施,多措并举推动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建立“三个机制”抓落实。2020年10月29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召开全省行政应诉工作座谈会,通报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促进工作落实的“三个机制”(即落实“一把手”责任机制、追责问责机制、定期公布出庭应诉情况机制),明确了工作要求和责任。二是开展季度通报促落实。从2020年起,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法院按季度对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设区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机关败诉情况进行通报,详细分析行政应诉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具体改进要求。截至目前,共发出通报7期,逐案点名行政机关负责人未按要求出庭案件582起,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知责履责、出庭应诉。2021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监督。三是健全完善制度保落实。2021年12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法院深入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就解决行政应诉、诉源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调研,认真总结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考核机制,推动行政应诉工作取得更好成效。四是纳入督察考核逼落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和法治督察,通过考核和督察倒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近期,省政府督查室也对宝鸡市行政应诉工作开展了随机督查,督促问题加快整改。
三、积极主动履职,多方面体现工作质效。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落实《应诉意见》各项要求,对行政应诉工作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一是主动出庭应诉的案件大幅增加。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从以前的“要我出庭”逐渐转变为“我要出庭”。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案件为1517件(其中西安市主动出庭应诉案件1015件),较2020年增加了1125件。二是“一把手”示范作用明显。以省林业局局长党双忍、西安市碑林区原区长马翔为代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积极主动出庭应诉,体现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对人民群众法治诉求和行政应诉工作越来越重视,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个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旬阳市润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为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化解行政争议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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