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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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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26 15:12 来源:厅法制监督处 浏览数:

咸阳市创建全省行政执法示范市经验材料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是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咸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从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了法律法规实施的效果和质量,适应了新常态下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

  一、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法行政权限更加明晰。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我们强力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不断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着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按照中、省关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要求,咸阳市在中、省文件未下发前,于2015年3月率先制定下发了市政府《关于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组织领导等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45个市级部门共保留行政职权4165项,其中行政许可252项、行政处罚3014项、行政强制167项、行政检查212项、行政征收31项、行政确认58项、行政奖励64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给付25项、其他行政权力335项。清单公布后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修订情况,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及时对清单进行修订完善,确保清单合法合规、符合实际。2016年6月,在推行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时,将130多项城市管理执法权下放秦都区、渭城区实施,45个市级部门共保留的行政职权减少到4002项。在全力做好市级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的同时,全市13个县市区同步实施。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已全部正式向社会公布了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全部在“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发布,向社会晒出了权力清单、亮出了权力家底,也让群众知道了政府的权力边界,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权限,确保了行政执法更加规范。

  二、加大执法体制改革力度,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咸阳市以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为突破口,大力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咸阳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方面11类131项执法职责下放到秦都区、渭城区政府承担,将130名编制及工作人员整建制下划秦都区和渭城区。同时在秦都、渭城两区各街道办事处所属的市容环境管理所分别加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牌子,实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街道办事处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将执法工作延伸到最基层,基本实现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初步解决了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建成了咸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17年至今,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已采集上报案件249505件,结案206137件,结案率百分之82.62,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稳步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将工商、质检、药监、物价、盐务等部门职能整合成立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13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完成。适应县市区政府行政管理实际,强化乡镇政府职能,通过依法委托的方式由乡镇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进一步推进了执法重心下移,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风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咸阳市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先后出台了《咸阳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咸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和《咸阳市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提高了执法工作透明度,不断规范行政案件的内部流程管理,促进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保障了政府部门执法公信力。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投入50多万元建立了执法全过程信息记录系统,为执法人员配备手持执法记录仪,推动了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了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有效杜绝了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等现象发生。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省政府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规定,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制定印发了《咸阳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裁量基准,细化处罚标准,缩小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幅度,基本避免了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和同案不同罚等情形的出现。

  四、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能力。

  近年来,咸阳市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能力。制定了《咸阳市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对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执法职责的政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教育培训、考试制度,明确了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由省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建立了咸阳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咸阳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公示行政执法人员有关信息,为群众提供查询服务,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咸阳市县两级共有执法人员14238名,其中10038名执法人员已经过培训并颁发了省政府新版执法证件。今年,咸阳市分11期对13个县市区和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城建局、市综合执法局等30个市级执法部门,共计4200人进行了《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专题学习培训,并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及时颁发了执法工作证件,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同时,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严格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做好申领和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对13个县市区和26个市级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到期执法证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报省政府法制办注销执法证1595人。

  五、强化执法监督制约,树立规范文明执法良好形象。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方式。一是坚持案卷评查。将案卷评查作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的有力抓手常抓不懈。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对30个部门600余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抽查,从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批、法律文书制作与送达、结案等各环节,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提升了执法人员素质和办案水平,推广了行政处罚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咸阳市环保局制定了《咸阳市环境保护局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工作制度》《咸阳市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环保系统执法工作。在2017年全省环保系统案卷评查中,我市环保局位列全省第二名。二是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政府管理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随机抽查,有效提高了政府监管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咸阳市国土资源局建立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市县两级市场主体名录库及执法人员名录库,利用“双随机”摇号系统对国土资源执法行为进行抽检并公开抽检结果。三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定了《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建立了政务工作网站,公开办事程序、执法依据及收费项目、标准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咸阳市特聘15名市级人大代表、15名市级政协委员作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向市县两级法制机构57名工作人员颁发了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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