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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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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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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26 16:12 来源:厅法制监督处 浏览数:

城固县创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经验材料

  2017年以来,我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全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大会精神,深入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11月,我县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确定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受到通报表扬。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安排部署,强力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一是出台《城固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城固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夯实责任。二是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法制办等15个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法制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办)、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三是召开了全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和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骨干培训会,对全面推进示范创建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对各单位、各部门业务骨干进行了重点业务培训。四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五是调整充实了县法制办领导,配齐培强工作人员,各镇(办)、各部门也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六是各方共同参与,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社会参与”的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格局,强力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1.推进科学决策,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制定了《城固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企业家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县法制办等部门全程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形成制度化。研究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前,必须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择优选聘3名职业律师为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各镇(办)、各部门也选聘了法律顾问,基本实现了政府机构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制定印发了《城固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制度,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2017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其他文件和协议130余件。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等为重点,对2018年6月30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2.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动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方式,行政许可事项精简至170项,精简率达百分之74。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规范 “五张清单”动态管理,调整权责清单10类2839项。“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及“多证合一”、“先照后证”等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全面推行。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进驻部门40个,设立服务窗口44个,入驻事项253项,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130项,12345政务服务热线正式开通,突出为民服务,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办件数量和服务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印发了《城固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二条禁令”》、《城固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城固县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扎实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全面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县营商环境不断提升。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转发了《汉中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汉中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汉中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通知》,积极在各行政执法部门推行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裁量权,确认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了全县952名拟参加换证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的换证培训。印发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开展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扎实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4.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权力监督。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完善“以县政府网站为主、各责任单位政务公开栏目为辅”的政务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建设。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发布载体,利用政务微博微信、信息简报、电视广播、政务公开栏、便民公告栏、公共场所电子屏等载体,拓展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和依法履职的监督权。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严格执行重要事项、重大问题主动向县委报告,重大决策及时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17年以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62件,办理结果回复全部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满意率百分之98。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和相应的工作程序,畅通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2017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以实际行动支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2017年以来县政府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5件。 

  5.坚持多措并举,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县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助推脱贫攻坚、有效预防化解矛盾提供法律支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2017年以来,全县举办大型法治报告会50多场次,各类普法宣传100余场,普法电影下乡30余场,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万多份,编发城固普法手机报29期、法治城固微信56期。扎实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全力化解积案,不断加强和规范网上信访,群众网上信访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百分之100。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认真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017年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65件,调处率百分之100。积极开展法律援助,2017年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80余件。

  三、强化教育培训,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学法。制定《县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计划》,推动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化常态化,2017年以来共组织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12次,先后学习了《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深化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2017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42人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联合组织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87人次。各镇(办事处)、各部门也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教育,通过举办法治讲座、组织法律知识培训等多种方式,着力培育和强化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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