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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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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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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26 16:12 来源:厅法制监督处 浏览数:

汉中市汉台区创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经验材料

  近年来,汉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主线,紧紧围绕“五区建设”目标,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有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汉台区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主任为副组长,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全局有人抓、具体有人管、业务有人干,协调统一,高效运转的创建工作机制。

  二是认真安排部署。制定下发《汉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汉台区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汉台区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责任清单》、《汉台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示范创建工作、创建任务分解及2018年总体建设工作进行逐一安排。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区目标考核办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任务,通过强力监督和考核,有效促进了创建工作的进程。

  二、完善决策机制,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依法规范政府决策机制。继续推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政府法制办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认真落实《汉台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把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等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讨论前均纳入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2018年至今共审查各类合同、协议89份。

  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我区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核、修改、制定、报备和公开规范性文件。今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件,均已发文并向区人大和市政府进行了报备,同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报备率和公开率达百分之l00。

  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和清理“证明”事项的要求,法制办牵头对2012年度以来我区发布的所有规范性文件逐项清理,未发现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和“证明”事项设定不符的规范性文件。

  四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目前区政府已聘请法律顾问10名,各部门及镇办共聘请法律顾问46名。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规范全区现有行政许可事项,精简13项,新增6项,并公布新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46项。坚持“放管服”各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对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清单的动态调整和公示公开。

  二是率先推进行政许可改革。2017年在全市率先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并成立项目审批集成服务中心,将146项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划转至行政审批局,梳理公布了第一批“不见面审批”事项46项;公布合法合规“马上办”事项15项、“最多跑一次”事项102项、延伸至镇办“就近办”事项9项。

  三是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主动承接市级下划我区的11个执法机构、207名事业编制、249名工作人员,规范设置了17个区镇级城市管理执法机构(1局1大队15个中队),实现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和全覆盖。

  四是着力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印发《汉台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汉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及《十大行动方案》。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机制,加快推进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清单编制工作。

  四、完善体制机制,行政执法行为日益规范。

  一是强化法制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我区每年都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今年5月、9月分别组织全区126人、区综合执法局222人参加市办组织的换发证培训考试,并发放第一批新版执法证件86件。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先后下发《汉台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汉台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试行)》、《汉台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转发了全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意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并进行督察督办。一系列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使行政执法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三是加强执法保障,严防违法乱纪。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推进依法履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健全。

  一是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每年定期向市政府、区人大汇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群众代表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同级人大和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和建议。

  二是深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了《汉中市汉台区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公示、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以及行政执法案卷等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抽取执法案卷、现场打分、现场公布结果、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等方式进行了执法案卷评查。

  三是认真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发布政府信息3360条;加强政民互动,前11个月办理12345服务热线和市区政府网站市长、区长信箱分别达2155件和81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件;切实做好了大学生见习、公民走进区政府活动。大力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选聘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20名,建立了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等13项工作制度,梳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8个领域事项标准90条。

  六、坚持公平正义,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加强复议应诉,提高办理水平。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制度,规范流程,提高办案质量。2018年,区政府收到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7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结案10件,结案率百分之100;被市政府复议案件1件,已进行复议答复,待市政府裁决。

  二是加强裁决工作,提高裁决力度。汉台区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依据法律、政策对各类纠纷进行裁决,在调处过程中充分保护被拆迁群众的基本利益,也确保项目进度不受影响。2018年,针对因房屋征收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裁决调解5次,召开裁决前听证会2次,下达裁决决定2份。

  三是规范调解工作,健全调解组织。依法登记成立汉台区人民调解协会,推荐10名法律服务所主任和5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基层人民调解员。截至目前,基层调解组织共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87件,调解成功1946件,成功率百分之93.2。

  四是改革信访工作,完善信访机制。印发了《汉台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实施细则》,使信访工作制度化、法制化。积极推行“阳光信访”和“网上信访”,在全市率先建成汉台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

  五是深化法律援助,服务人民群众。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截至目前,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77件,解答群众咨询4052人次,调处群体性事件4件28人,为受援群众追回劳务报酬、赡养费、赔偿金等316.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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