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岐山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这一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县各级依法行政意识持续增强,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行政效能逐步提升,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以示范创建为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级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专门安排。县政府每年将法治政府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各镇和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要求各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年终述职报告中必须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每年向县政府提交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书面报告。县人大、县政协每年将法治政府列为重要课题,广泛调研,督政议政。制定下发了《岐山县创建省级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创建目标、任务和时限,夯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政府统筹抓总、人大政协监督协商、系统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条块紧密结合、纵横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注重干部学法。完善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前学法、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上率下,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近两年,县政府常务会前集体学法11次,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讲座80余次,培训领导干部1600余人。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结合“七五”普法和法律“六进”(进镇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聚焦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青少年等重点人群,采取举办法治晚会、宪法宣传日、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普及法制知识,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以完善决策制度为依托,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岐山县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岐山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前均充分征求部门、各镇意见,并通过县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后,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在规定时间内分别报送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是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要程序,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事项,坚持倾听“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代表、企业界人士等方方面面意见,让广大群众更多的参与政府决策。在涉及企业改制、城市拆迁改造等热点问题决策中,坚持合法性审查和适当性论证,经政府常务会讨论后形成决议,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合法。去年以来,完成旧城拆迁304处9.28万平方米,实现拆迁“零事故、零上访、零炒作”。
三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近年来,县政府法律顾问先后参与陕汽宝华中轻卡、汉德车桥项目落地等重大事项决策,将可能产生的行政和社会风险降到最低。全县9个镇、21个部门均已聘请法律顾问。同时,扎实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全县37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分别担任全县101个村法律顾问,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三、以规范执法行为为关键,强化行政权力制约
一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下移重心、提高效率”原则,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切实解决重复执法、多层执法问题。
二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制定了《岐山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从记录形式、主体、归档、内容、考评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3次。同时,加大案卷评查力度,每年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综合评查,对发现问题督促部门限期整改。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试点。利用公示公告栏、微博“凤鸣岐山”、微信“在岐山”及各镇、各部门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创新开展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制定《岐山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全领域开展政务公开试点,探索形成了岐山独特的“1+25+N(即:1个试点平台、25个试点领域、N个试点网格)”试点公开模式,在各镇和社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
四、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为重点,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宗旨,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能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召开复议委员会进行集体审议,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提高行政复议权威和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做到了有诉必应。
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在县信访大厅设立法律顾问点,聘请2名资深法律工作者常年接待上访群众,答疑解惑,化解矛盾,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引进专业律师进驻服务,实现便民利民惠民。同时,按照“五有、六落实、六统一”标准,在全县积极推进规范化调解委员会建设,积极发展专业、行业调委会,并强化工作指导,及时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各级调解机构共调解纠纷3300余件,成功率达到百分之94以上,有效化解了一批缠访、闹访问题,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仲裁。全面加强对仲裁案件审查管理,严把程序关、组庭关、审理关、文书关,做到了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裁决合理合法。不断加强基层劳动仲裁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进一步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挥调解预防作用。去年以来,受理仲裁案件72起,时效内结案率百分之百。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