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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四个一 全面抓创建 奋力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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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26 16:12 来源:厅法制监督处 浏览数:

铜川市印台区创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经验材料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印台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重点,以实现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水平为核心,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履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紧紧抓住组织领导这一关键,高位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一是组建机构抓统筹。印台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等36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领导学法做表率。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开展区政府领导集体学法3次,部门、镇办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不断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明确任务夯基础。按照“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评”要求,研究制定了《铜川市印台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了《铜川市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铜川市印台区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安排意见》、《铜川市印台区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指标》,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分解部署,制定了《2018年度铜川市印台区依法治理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加强对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紧紧抓住法制审核这一中心,为法治政府建设把好关。一是聚焦经济合同抓审查。近年来,随着印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招商引资合同、财政投资项目施工合同逐年增加,为理顺、划清区政府及各镇办和部门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力边界,并保护相关合法权益,加大了对各类经济合同的审查审核力度。修订了《印台区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出台了《印台区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全区行政机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做好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有力保障了区政府、各镇办、各部门在经济活动中不错位、不越位、不争利、不失利。二是聚焦行政执法决定抓审查。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保障和促进行政执法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铜川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确认、行政收费、行政复议和行政征收、征用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部进行法制审查,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三是聚焦规范性文件管理抓审查。严格按照《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铜川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发布、实施及实施后监督的管理,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由区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规范性文件专栏,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确保行政行为源头合法。

  三、紧紧抓住法制监督这一核心,为法治政府建设护好航。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抓好法制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印台区先后制定出台了《铜川市印台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暂行办法》《铜川市印台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从行政执法的具体实施等环节和程序上予以规范,从源头上健全监督机制。二是强化监督举措。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对省、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予以公布,并按要求做好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对全区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核,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分散在17个职能部门的137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交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统一实施。三是提升监督满意度。创建省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流程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提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区级部门、镇办权责清单经2017年区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当年6月底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区级32个部门共梳理行政职权事项3711项,其中,区级保留行政职权3708项,取消行政职权事项3项;9个镇办共梳理行政职权事项347项,已全部上线公布。在区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梳理编制了区级部门及镇办公共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共涉及区级部门及镇办41个383项。经2017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向社会公布。五是创新监督方式。全力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被确定为全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县(区)后,印台区从机制建设、队伍建设、硬件建设“三个建设”入手,开展了建机制、搞培训、争资金等系列活动,重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和探索,形成了良好运行态势。同时,将采购的200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全部配发到各执法单位,转发了《铜川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各执法单位严格执行。 

  四、紧紧抓住纠纷化解这一源头,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好环境。一是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进一步拓展行政复议宣传方式,充分利用集会、培训、网络等途径,向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宣传行政复议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告知相对人应有的复议权利,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在办理复议案件中积极引入了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和终身负责机制,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近几年印台区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按期结案。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立了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组,对重大、疑难复议案件进行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四是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出台了《铜川市印台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五是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制定了信访“说事日”、“连心卡”等工作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全面履行职责,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具体分析,慎重、妥善处理,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六是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再升级。今年7月中旬在区公安分局三里洞派出所试点建成了“公调对接”工作室,即以律师介入咨询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质效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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