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创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经验材料
近年来,在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法制办的监督指导下,新城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强化组织领导,全面依法履行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大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荣获“西安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区”等荣誉。
一、高度重视,常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夯实领导责任。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负责制,成立新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做到了人员专业化、工作规范化、办事高效化。
二是细致分工,明确部门职责。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区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安排部署,每年制定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定期上报工作总结和工作台账。将其工作纳入政府各部门年终目标任务考核,实行量化赋分,严格考核标准,有力的推进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学法,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一是建立完善学法制度。制定出台了《新城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作为树立法治理念的关键,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学法,近年来,陆续学习了《安全生产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严格按照年度培训计划,采取区委党校集中培训、各部门内部培训等多种方式,多层次对全区工作人员进行轮训。2016年以来,全区举办各种集中培训230次,培训各类工作人员4.6万人次。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人人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法律知识测试。把法律知识测试作为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必要手段,干部职务晋升时,必组织拟任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将测试成绩作为任职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注重实施,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在过去聘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基础上,聘请优秀律师、知名学者组成政府法律顾问组,常态列席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及执行。近年来,我区实施的西安火车站北广场、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等所有征收改造项目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有效保障征收工作顺利开展,我区对决策执行工作的新探索,也受到了三级法院的肯定。
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注重发挥人大、政协、专家学者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重要发展规划、重大投资以及其他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事项,区政府全体会议或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区委决定。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进行听证和论证,同时,聘请专家学者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根据研究报告和听证结果进行决策,从源头上杜绝“拍脑袋”的决策方式,确保了政府决策的合法、科学、民主。
四、简化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首推“效能指数”。在全省率先建立96100新城政务热线和行政效能指数,建成“电话、微信、微博、邮件”等一体化服务平台,实施区级平台、政府各部门/各街办、下属机构/社区为主体的三级处办网络,形成受理、办结、答复、回访、复核、督办、通报的闭环服务体系,24小时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程式的跟踪服务,在全市、全省提前打响了行政效能革命的第一枪,得到领导和群众的广泛好评。自热线开通以来,共受理各类群众监督、投诉、咨询4万余件,群众多次来信、来电、送锦旗表示感谢。2017年10月3日,中央电视台《还看今朝》节目对我区行政“效能指数”的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是简化行政程序。“落实一个窗口办理”要求,区财政投入500万元,建成政务大厅,将全区行政审批项目和许可服务项目集中起来,制定了限时办结制度,公布了办事流程,做到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达到了方便群众的目的。
三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积极探索实行“多证合一”,进一步简化注册登记流程、提升窗口部门工作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为广大创业者和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服务。区食品药监局实施“倒上门”服务,发出全省第一张“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以全程指导、5天发证的新城模式、新城效率,实现创业企业从一个创意到持证落地仅用90天的奇迹。
五、规范文件,筑牢行政行为基础
不断深化“三统一”工作。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抽象行政行为,把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引入标准化、长效化轨道。近年来,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发布上,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广泛听取意见。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以政府部门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行集中管理,必须经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到区法制办登记备案,通过区政府法律顾问审核后才能公布。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确保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要求。
六、创新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区级执法部门持续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有效的减少了执法争议,做到文明、规范、和谐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方法、步骤、顺序、时限等情节,量化运作程序,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加大了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每年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力促执法部门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近2年来,全区执法案卷合格率达百分之100,优秀率不断提升。
二是积极拓展执法途经。按照“诚信有承诺、评价有标准、守信有奖励、失信有惩戒”要求,建立企业诚信承诺、警示约谈制度,同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柔性手段,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截至目前,先后对20余家食药经营单位进行约谈警示,取得良好监管效果;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将城管执法中队下放至街办,由街办统一调配使用。在全区9个街办设立食品药监所,对食品、药品安全实施全覆盖监管。通过以上措施,大大提升了管理效率,执法管理水平和效果明显提升。
七、完善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发挥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制定《西安市新城区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加强区、街、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16个,人民调解员482人,实现了街道、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成立“新城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力促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以来,全区共摸排调处矛盾纠纷5303件,调处成功5287件,成功率百分之99.7。
二是依法处理复议、应诉案件。在政府网站公布行政复议流程和相关事项,方便群众行使救济权利。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同时,鼓励、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近3年以来,妥处各类行政应诉、复议案件200余件。
三是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在区政府网站公布《法律援助服务流程图》和法律援助电话,积极给予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以免费法律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在区政府网站公布社会救助审批内容、认定方式,方便群众获取帮助,截至目前,为全区5501名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保障金4千余万元。
八、强化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2017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50余件,办结率、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百分之100。同时,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依法执行司法机关生效的决定、裁定和判决。
二是有效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定《新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并陆续投资500万元,升级网络软硬件设备,将各街办、各部门公开的信息全部上网公布。目前,已主动公开30大项、41000余条政府信息,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快。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