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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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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引领黄龙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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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26 17:12 来源:厅法制监督处 浏览数:

黄龙县创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经验材料

  近年来,黄龙县始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为指导,以法治陕西、平安陕西建设为引领,紧紧围绕建设法治黄龙,全面实施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突出创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措施落实,强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坚定不移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在具体工作推进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三个到位,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政府县长和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规划、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把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先后8次集中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二是执纪监督到位。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充分运用来信来访、微信等渠道,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促进政府依法履职、科学决策。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督办等制度,对财政资金使用、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三是督查考核到位。印发了《关于创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活动的安排意见》、《创建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工作任务分工》等文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详细安排,对重点任务、重要工作专项督查,并作为乡镇部门年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二、推进三项改革,打通服务群众重要环节。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把权力植根于服务中。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建了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行行政审批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和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模式,实行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零前置”,“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互连互通。公布权责清单4312项,实现了 “一份清单管边界”。建立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完善了重点领域、个人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二是商事制度改革。“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市率先完成,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微信办照比例达到百分之60。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取消388项前置审批,实现先照后证,两年来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483个。三是政务公开改革。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黄龙通讯、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媒介,重点对政府文件、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三、落实三项制度,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一是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以法制办为主体,聘任3名专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组。制定印发了《法律顾问规则》等文件,内容覆盖了政府工作涉法事务,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产生,并延伸到各乡镇、各部门。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修订了《县政府工作规则》。将法制办主任作为县政府常务会议固定列席人员,将合法性审查作为上会前置条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三是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标准格式文书》、《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将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列入了《县政府工作规则》。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党政机关、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制定机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或修改工作,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四、突出三个重点,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执法保障。一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将县上涉及的721条行政处罚条款细化分解为1995个阶次,实现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打破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壁垒”。二是转变执法方式。整合公安、旅游、城管、食药监等执法力量,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巡查及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旅游环境、市场秩序、环境保护等整治行动。整合市容市政监察大队和城建管理监察大队,组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组建旅游警察队伍,为游客提供法制宣传教育、旅游信息咨询、受理市场投诉、现场旅游执法等服务。为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县级各部门通过委托的形式,执法权下放到乡镇一级。三是创新执法理念。把法治作为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将法律的公平公正、宽容包容等体现在执法过程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服务”的原则,将推动发展和执法管理、法治服务相结合,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在服务中普及法规、劝戒引导。

  五、用好三个抓手,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制度、“三调一援”法律服务保障机制、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赴商洛市学习考察依法信访工作,持续深化“四警包村”工作模式,严格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政策,充分发挥“四社联动”协同作用。常态化开展县级领导视频接访和驻政务大厅双向约访活动,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批阅交办件259件,已办结201件;排查矛盾纠纷52件,化解36件。二是持续强化行政复议。积极整合司法、信访、民间组织力量,坚持行政、司法调解相结合,常态化、专项集中排调相结合,排调与普法宣传、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相结合,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办案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三是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制度。持续推进法律援助,降低援助标准门槛,持续扩大援助覆盖面。截至目前,共接收来访咨询19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件。

  六、抓实三项举措,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水平。一是法治宣传。创新实施“1+6+X”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田,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实现普法宣传教育全民全域全覆盖,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将全省首个法治宣传教育中心——黄龙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作为全县法治文化、普法教育的核心阵地,打造全省法治文化和普法宣传教育的知名品牌。二是教育培训。将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培训作为每年必修课,分批次组织开展培训学习。积极开展执法示范窗口单位、依法治企示范单位、法治校园等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升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大力实施《宪法》、《监察法》宣传教育,启动实施全县《宪法》、《监察法》巡讲考试活动,合格率达百分之100。三是任前考试。建立公务人员法律培训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同时加强考核力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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