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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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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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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08 15:11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数:

  为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10月31日,省司法厅党组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会议。王永明强调,要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政治担当、更实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梳理总结了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对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



  会议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分解了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3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细化了工作措施,夯实了工作责任。

  会议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具体要求上来,推进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扩面、提质升级、纵深发展。二要持续深化法治建设。要统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扎实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确保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同频共振,努力以专项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作用,扎实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工作,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要认真贯彻落实以整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格局,强化对涉黑涉恶类服刑人员监管力度,狠抓思想改造,促其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努力将其改造成守法公民。三要持续深化专项斗争。充分发动监狱罪犯、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大力开展检举揭发,持续深挖获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其组织者、领导者要全力“挤干挖净”。要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和业务培训,以党建工作提升律师“四个意识”,强化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更好主动配合刑事辩护工作,动员组织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要持续深化建章立制。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固化机制,不断构建和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体系。依据重点工作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列出任务书,制定进度表,加强宣传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长期稳定、坚实有力的制度和法治保障。

  厅领导班子成员、副巡视员,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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