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陕西省凤翔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董某某、刘某某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窝藏、包庇罪案件。该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得知该案的开庭时间后,市司法局市律协高度重视,充分贯彻“两高两部”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审旁听制度,指派市律师行业扫黑除恶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小组成员5人旁听观摩庭审,对律师辩护代理进行全程现场监督。
从整个庭审效果来看,辩护律师思路清晰,均能准确把握案情;开庭过程中围绕辩护意图积极发问,提出质证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据理力争,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前,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各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会议精神,制定《宝鸡市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市律师协会成立了“宝鸡市律师行业扫黑除恶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小组”,并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登记备案制度纳入律师代理案件风险评估制度之中。对报备案件组织分析研判,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要求律师辩护始终做到旗帜鲜明、头脑清醒、依法履职、规范执业。
此次市司法局市律协派员旁听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审活动,充分落实了“两高两部”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监督制度,确保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