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正文

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宣讲会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07-30 16:07 来源:宝鸡市司法局 浏览数:

  为切实落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扫黑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司法行政系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法规,近日,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机关干部、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宣讲会。



  会议组织全体人员重点学习了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主持召开的全国扫黑办第七次主任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再次强调学习了《陈仓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方案》,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学习和宣传等三个方面,围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工作步骤、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及需要突破的瓶颈和问题等具体方面进行了讲解和阐述。

  同时,会议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19年出台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最新政策法律依据体系中的法律法规,对司法行政中的社区矫正、公证、律师等部门和行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进行了学习和强调,并就“套路贷、“软暴力”的表现形式和如何准确把握的问题进行了讲解。会议强调,要全面结合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证、律师、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职能工作和服务,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开展好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积极宣传和动员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做细做实、不留死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陈仓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要求,创新丰富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形式、着力提升人民调解排查化解力度、严密特殊人群摸排管控、加强律师公证监管督导、切实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全面发挥了司法行政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此次宣讲活动,强化了司法行政系统全体人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了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对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