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专栏
 -
 
普法宣传动态
 -
 
正文

宁强县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11-12 17:11 来源:宁强县司法局 浏览数: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民法典精神,全力维护民法典权威,汉中市宁强县不断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学习宣传系列活动。

各级党政机关坚持学习宣传先行一步。县委、县政府机关率先行动,通过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县税务局、县环保局、县检察院、县委编办、天津医院等单位邀请律师、法律顾问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通过集体学习、收看视频讲座等形式,学习民法典知识;县检察院充分利用机关办公场所、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大厅等公共区域,运用普法宣传机、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民法典》知识,为全社会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发挥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热潮。各镇办在组织好镇办机关干部学习宣传的同时,组织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在广大城乡地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各部门单位以“法律九进”为载体,以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法治体检”活动为契机,县、镇办、村(社区)同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县司法局翻印了4000册《民法典》向社会发送,并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基层司法所的作用,调动律师、法律工作者及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陕西律师齐动员,上门宣讲民法典”活动为契机,深入村镇,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民法典宣讲,切实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

积极创新民法典学习宣传方式。发挥广播、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手段,通过刊播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民法典的宣传活动;依托法治公园和法治长廊等固定载体,长期长效进行民法典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对民法典的内涵进行解读和宣传;利用LED大屏滚动播放《民法典》知识,不断扩大民法典学习宣传受众面,让《民法典》走进百姓心中,落实到依法治县的各环节,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良好氛围。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