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关全面落实《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在法治的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针对疫情的实际情况,积极寻求实施有关举措的法律途径,确保法治在一线、一线有法治,依法战“疫”。
全面出击 制度先行
为依法战“疫”奠定法治基础
西安海关立即成立由关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防控工作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下设10个工作组,第一小组即为综合防控组,法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为确保制度先行,立即建立三项工作机制,确保防控工作在法治保障下进行。迅速印制《口岸传染病防控法律读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文件汇编》下发到战役第一线,为关员执法提供执法依据。
全线部署 全力保障
确保依法战“疫”“战场”全覆盖
《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国境卫生检疫的地点为国境口岸,即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车站、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关口,检疫范围包括入境、出境的人员和交通工具、运输设备,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西安海关全线部署,全力保障,在机场、车站、邮局、关中海关等现场同时开通防疫物资进口快速通道,采用“三设、三办、三提前”全力确保疫情防控物资顺畅通关。同时,全面开展调研,在依法把关的前提下,多措并举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全员出动 依法把关
实现法定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机场海关作为疫情防控第一线,严格落实《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规定,落实疑似病例排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数据不过夜、不遗漏、不掺假。做到对进出境人员100%填写《健康声明卡》,100%进行体温检测,100%对体温异常或有武汉旅行史的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100%对高危人员转运等四个“100%”。在重大疫情面前,坚持依法把关与实际相结合,确保法定防疫措施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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