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厅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信息宣传,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
为做好疫情期间新闻宣传工作,确保相关企业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信息及工作动态。我厅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等平台,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委省政府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策部署以及应急系统工作动态进行发布。在门户网站开设“战疫情·应急人在行动”专题专栏,从工作部署、战疫一线、先进典型、防控知识四个方面对相关信息进行宣传报道。据初步统计,门户网站及微博累计发布信息210余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35期。通过与陕西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办的《应急管理365》栏目,专题播出防疫相关知识,最大程度进行报道宣传。
二、着眼工作实际,及时指导企业复产复工
按照中省相关部署安排,为指导企业做好复产复工工作,省安委办、省应急厅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对相关内容进行发布,协调指导省内有关企业恢复乙醇装置生产、扩大医用无纺布材料聚丙烯生产等,保障防控物资供应;开展“防疫更须防火防毒”等安全宣传,指导企业开展复产复工。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安排,认真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重点做好复产复工的指导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及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等应急管理,不断发挥法治宣传作用,积极探索宣传新模式、新途径,确保应急管理职能有效落实。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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