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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时效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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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1 18:03 来源:浩公讲法 浏览数:

事件介绍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突然爆发,就像巨浪一样,除了给民众的日常生活带来冲击外,浪花还悄然遍布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在各方关切疫情防控的同时,律师及各当事人同样关心的问题是:本次疫情是否会对诉讼时效造成影响?疫情防控期内,上诉期满怎么办?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律师说法

  1、疫情防控,是否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因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发生,其直接法律后果是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本次冠状病毒疫情的出现,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本身并不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在疫情期间内,诉讼时效届满或即将届满的,而权利人不能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应当及时以其他形式行使权利,如通过书面形式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要求,以避免诉讼时效届满。

  2、疫情防控,是否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无法及时行使权利,法律允许诉讼时效从阻碍事由发生之日停止计算,而在阻碍事由消灭后再继续计算,其法律后果并非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而是暂时的中止计算。

  本次冠状病毒疫情中,如果当事人因是新冠病毒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或者其他被依法隔离的人员,确实不能及时行使请求权、且本次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的,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即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再计六个月。

  3、疫情防控期内,上诉期满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例如,小明在2020年1月16日收到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正常上诉期15日于1月31日到期,然而因国务院对今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1月31日还处于节假日内,故上诉期应当于2月3日届满。同时,对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当事人,行使请求权的上诉期应当顺延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假设张三对一审判决不满意要上诉,但是不幸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入院治疗,其应当治愈出院后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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