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专题专栏
 -
 
战疫情普法宣传
 -
 
以案释法
 -
 
正文

“疫”案说法:编造传播疫情谣言或涉嫌这些犯罪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2-20 19:02 来源: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 浏览数:

  日前,针对当前的抗“疫”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其中提到,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对恶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制造社会恐慌,挑动社会情绪,扰乱公共秩序的,要依法严惩。对此,必须用好法律武器,依法治理各种谣言乱象。有关谣言制造者应就此收手,切实遵纪守法,不给疫情防控工作添乱。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