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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司法行政系统战疫纪实:疫往无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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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5 19:02 来源:厅新闻中心 浏览数:

  【延安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延安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法治延安”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头条号等新媒体优势,及时宣传中省市决策部署,及时将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送到千家万户。通过“12348”延安法网和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对涉疫旅游合同、餐饮服务合同、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定金、赔偿等问题开展线上解答。汇编印制了《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法律常识》读本,制作普法电子海报、电子书,重点围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疫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普法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延安市司法局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延安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暂行措施》。 

  积极提供线上服务。充分发挥“12348”延安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微信等平台作用,鼓励市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公证处、延安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在线提供咨询解答和法律服务。

  延长顾问服务期限。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所与中小企业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期限届满的,疫情防控期间经聘用单位同意免费延长法律服务期限,并协助顾问单位一同处理突发法律问题。

  提供公证援助服务。全市公证机构为参与疫情防控的中小企业、医务工作者、军人、武警开通绿色通道,专人负责,优先免费办理公证。

  仲裁费用缓交减交。针对中小企业申请涉及生产、经营纠纷的仲裁案件,仲裁费用可缓交、酌情减交。

  提高文件审核效率。涉及疫情防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实行限时办结,及时出具审核意见。

  简化复议审理方式。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案件一律采取书面方式审理,及时办结。

  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确保不激化、不上交。

  鉴定费用缓交减交。针对中小企业申请办理的司法鉴定案件,优先受理、限时办结,鉴定费用可缓交减交。

  延安市司法局通过实施八项举措,进一步保障了全市各个复工复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权利,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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