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专题专栏
 -
 
战疫情普法宣传
 -
 
依法防控动态
 -
 
正文

10月10日陕西新增9例本土确诊病例 新增1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10-11 17:10 来源:健康陕西发布 浏览数:


10月10日0-24时,全省新增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24例(省外输入9例)。其中本土确诊病例9例(西安4例、渭南3例、安康1例、汉中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例(西安7例、渭南3例、宝鸡3例、延安2例)。出院2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5例。

截至1010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本土确诊病例87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60例。

本土确诊病例1:女,26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2:男,6个月,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本土确诊病例3:女,36岁,西安市报告。主动就诊,随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本土确诊病例4:女,8岁,西安市报告。主动就诊,随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5:男,36岁,渭南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6:男,27岁,渭南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7:男,6岁,渭南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8:男,57岁,汉中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9:男,37岁,安康市报告,为省外返陕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女,63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女,41岁,西安市报告,为省外来陕人员。10月10日途经陕西时,接到省外疫情防控部门通知,随即主动报备,被就地管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男,44岁,西安市报告,为省外来陕人员。1010日途经陕西时,到省外疫情防控部门通知,随即主动报备,被就地管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女,19岁,西安市报告,为省外来陕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男,59岁,西安市报告。主动就诊,随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男,44岁,西安市报告,为省外返陕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38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男,36岁,宝鸡市报告,为省外来陕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男,35岁,宝鸡市报告,为省外来陕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男,25岁,宝鸡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女,24岁,渭南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男,72岁,渭南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3:男,33岁,渭南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女,46岁,延安市报告,为省外返陕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女,56岁,延安市报告,为省外返陕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隔离医学观察,具体活动轨迹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由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安康市分别发布。

10月10日0-24时,新增报告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2例。

截至10月10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9例。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至2:入境后均被闭环管理,无陕西省内自行活动轨迹,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