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继续发挥“法治陕西大讲堂”作用
深入开展“双百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杨凌示范区党工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普法依法治理机构:
“法治陕西大讲堂”自2011年开办以来,依托省“六五”普法宣讲团、校园法制报告团和企业法制报告团,围绕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结合“法律六进”工作,在我省各地各部门组织了近千场的高水平、高层次的法制讲座,对于推动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中国法学会联合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司法部下发了《2014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安排部署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法治陕西大讲堂”将进一步发挥我省法学专家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注入新的宣讲内容,促进法学研究成果从理论向实践的应用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宣讲内容
1、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
2、加快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4、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5、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法治思考;
6、法治思维与法治政府建设;
7、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培养。
二、宣讲场次安排
2014年全年“法治陕西大讲堂”宣讲任务100场(详见附件“法治陕西大讲堂”课次安排表)。侧重在重点执法部门开展宣讲活动。
“六五”普法宣讲团主要承担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农民的宣讲任务;校园法制报告团和优秀法学专家承担高校和中小学校的宣讲任务;企业法制报告团承担企业宣讲任务。此外还将适时邀请“六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宣讲团成员来陕进行讲座。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中国法学会牵头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为内容的“双百活动”,切实办好“法治陕西大讲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动辐射作用,努力提高全社会成员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今年上半年,我们调整了“法治陕西大讲堂”宣讲内容,已公布在“法治陕西网”上。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今年“法治陕西大讲堂”宣讲重点,选择授课教师和内容,要从广大干部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 从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着手,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些重要的报告会,可利用电视直播、视频会议方式进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收看。
(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工商税务、质监安监、食品药品等重点执法行业的普法宣讲工作,力求做到讲者理论联系实际,听者闻后受益,使“法治陕西大讲堂”切实发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作用。
(四)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网站、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加大“法治陕西大讲堂”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省级各部门、各市司法局选定的授课教师、授课内容、授课时间请及时填写授课信息回执单报省委依法治省办,以便提前联系安排。
(联系人:李晓惠,联系电话:029-87293973(兼传真),邮箱:shxyfzhsh@sina.com)
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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